发表时间: 2019-06-22 14:14
认真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按照《乌海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做好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施行以下工作措施,特此公告。
一、道路限行时间及范围
自2019年7月1日开始,每日7时至22时,在乌海市以下道路范围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不得驶入以下区域及路段:
市区:
新华街(沃野路—建设路)
人民路(海达街—海北街)
海拉路(海达街—海北街)
海北街(乌兰路—沃野路)
滨河区:
滨河大道(北立交桥—市府大道)
市府大道(南立交桥—滨河大道)
乌达区:
巴音赛大街(皇冠路—柳荫大道路)
解放路(南环路—团结街)
海南区:
巴彦乌素街(海拉公路—黄河路)
黄河路(公务素街—海拉公路)
海拉公路(109支线—黄河路)
二、途经乌海区域道路的柴油货车不得驶入城区,绕行以下路段:
1.G6高速公路乌海段;
2.运煤通道:蒙西高速口—海千公路—运煤通道—重载公路—海达浮桥—阿拉善盟乌斯太镇—110国道—乌达区;
3.运煤通道:蒙西高速口—海千公路—运煤通道—海南西来峰工业园区—109国道(公乌素镇)—109国道(渡口村)—宁夏石嘴山区。
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因运输生活用品、工程材料等物资,确需进入城区限行区域,应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经交警大队批准,在规定的时间路段通行。
四、国三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城区,需按照《乌海市大型货运车辆入城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路段通行。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查处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1日
End
来源:乌海日报
编辑:王倩
初审:邓文凯
监审:王明磊
发布:海勃湾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huolihaibow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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