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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中国古代书法分期背后的文化价值

发表时间: 2020-05-10 21:00

揭开中国古代书法分期背后的文化价值

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和体系(一)

· 黃簡

此文為一九八一年九月中國書學研究交流會論文,收入大會文集《書學論集》,一九八五年三月上海書畫出版社第一版,PP.76-105。又收入《20世紀書法研究叢書‧歷史文脈篇》,上海書畫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pp.278-319。

中國古代書法史的分期和體系這兩個問題,是書學研究的基本課題。它關係到對整個書法史總體的認識,如能得以解決,對認識中國書法藝術發展的一般規律,以及對今後書法創新的探索,都有重要的意義。

一 古代書法史的範圍︰上限和下限

研究中國古代書法史的分期,即是對整個書法史進行橫向的切分;研究古代書法史的體系,即是尋找整個書法史發展的縱向脈絡︰二者都是從總體上考察書法藝術的發生和發展,因此,必須首先確定古代書法史的總體範圍。

中國古代書法史範圍的下限這一問題,比較容易取得一致的看法。從時間上說,可以清末為其終點;從書學上說,可以康有為注《廣藝舟雙楫》一書總結清代碑學為標誌。民國的書法,基本上是清代書學的延續,但成就不大,可視為中國古代書法史的一個尾聲。

問題難在上限。

中國的書法藝術始於何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各家的觀點散見於歷代書論和近年的報刊文章中,大致說來,可以歸納為下列六種︰[1]

(一)文字同期說

認為文字創始同時就有了書法。理由很簡單︰使用文字必然要書寫,而各人的書寫自然會有巧拙、高下、美醜之分,其中給人以美感的書寫﹝不管它是多麼原始﹞就是書法。最近出版的《書法教學》一書中《中國書法簡史》一章,開首就明確提出︰「書法,與文字同時產生」【2】,可視為此說的一個代表。該書作者認為,中國的文字「草創於四千年前,可上溯到六千年左右」,以此推之,則中國書法的歷史自然也有這樣長的年期。實際上「文字同期說」非常古老,歷代書論中比比皆是。中國古代皆以倉頡為「造字」之第一人,因此,他同時也成了「作書」之第一人。究其根源,持此說者基本上都以許慎《說文解字‧敘》為本︰

「蒼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許慎把文、字、書三者分得很清楚,這裡所說的「書」,並非就指「書法」﹝詳見下文﹞,但晉、唐人常混為一談。如虞世南《書旨述》討論「書啟之發源」,其觀點很有代表性︰

「客有通玄先生好求古跡,為餘知書啟之發源,審以臧否。曰︰『余不敏,何足以知之。今率以見聞,隨紀年代,考究興亡,其可元龜者,舉而敘之。古者畫卦立象,造字設教,爰置形象,肇乎倉、史。仰觀俯察,鳥跡垂文。至於唐虞,煥乎文章,暢于夏、殷,備乎秦、漢。洎周宣王史史籀,循蝌蚪之書,采倉頡古文,綜其遺美,別署新意,號曰籀文,或謂大篆。秦丞相李斯改省籀文,適時簡要,號曰小篆,善而行之。其倉頡象形傳諸典策,世絕其跡,無得而稱;其籀文、小篆,自周、秦以來猶或參用,未之廢黜,或刻以符璽,或銘于鼎鐘,或書之旌鉞,往往人間時有見者。夫言篆者,傳也。書者,如也,述事契誓者也。字者,孳也,孳乳寖多者也。而根之所由,其來遠矣。』」【3】

如此看來,虞世南心目中書法的上限,也是從倉頡開始的。這似乎是晉唐人的流行觀點,張懷瓘的名著《十體書斷》不僅重述了虞世南的見解,而且將「黃帝史蒼頡所造」的「古文」列為十體之首。【4】

明清兩代書論最多,持「文字同期說」者不乏其人,如明張醜《南陽法書表》說︰「原夫書法之興,肇乎倉頡而衍溢乎史籀,詳備乎李斯、程邈之徒」,則把「造字」完全視同于「書法之興」了。

注:

[1] 以下所舉對書法史上限的六種不同觀點,僅指些作者的文章中存在著這些提法,並不是說這些作者必屬於該種觀點。事實上,一些作者經常在改換觀點,甚至在一篇 文章中就存在著兩種說法。這證明了對中國書法史上限問題上的混亂。為了行文的簡潔,對於所引作者觀點的具體情況,不一一詳細說明。

[2] 趙一新、戴堯天等執筆,吳惠霖編︰《書法教學》,p.5,上海書畫出版社一九八一年二月第一版。文字粗體為引者所加,下同。

[3] 唐虞世南:《書旨述》,《歷代書法論文選》p.114,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10月第一版。下引此書版本均與此同。

[4] 張懷瓘的十體是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隸書、章草、行書、飛白和草書,按時代先後論述,以倉頡古文為第一。見《歷代書法論文選》p.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