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7-10 08:00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央银行发行了"东北九省流通券",简称东北券。用以取代满洲国发行的纸币,它的价值大约是其他地区流通的法币的10倍。1948年,东北券被金圆券取代。东北券的发行使中国东北没有发生像法币流通区一样的恶性通货膨胀。
1945年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为了针对东北其特殊的经济环境,更好的维护其在东北的统治,将东北三省划分为九省,即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和兴安省。并于同年12月22日规定,东北九省流通券定为东北地区的流通货币,仅限于当地使用。同时还规定了东北九省流通券与法币的兑换率1:10,即流通券1元可兑换法币10元。
伍佰元
壹万圆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政府大量印钞以满足军费开支,导致法币急剧贬值。战后,中华民国政府在1948年8月对币制进行进一步改革以消除恶性通胀。政府发行金圆券回收法币,比价为一元金圆券对三百万元法币对二十五美分。一元金圆券名义上价值0.22217克黄金。然而,这种货币并没有真正的由黄金支持,所以恶性通货膨胀并没有消失。
最终在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再次宣布了一项改革,发行银圆券,恢复银本位。银圆券与金圆券的比率为一元银元券 = 一百万元金圆券,以中央造币厂铸造的银元作为发行支持。但是这种货币仅流通了很短的时间,中国共产党很快以武力夺取了中国大陆省份的控制权。它们被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取代。但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银元券在法规上的发行办法却一直保留,直到1992年才随着动员戡乱的结束在法理上废止。
纸币 | |
- 常用: | 500圆、1,000圆、10,000圆、50,000圆、100,000圆、500,000圆、1,000,000圆 |
- 少用: | 1角、2角、5角、10圆、20圆、50圆、100圆、5,000,000圆 |
银圆券是银圆兑换券的简称,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崩溃前夕于部分地区发行之一种纸币1:4488。自1949年(民国38年)7月起发行,用意是以旧有银本位的银圆取代价值已近废纸的金圆券。银圆券发行的同时,中国大陆政局形势渐变。银圆券随着局势,价值亦大幅贬值。最后,银圆券在中国大陆被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所取代,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陆续用人民币作价收回